煤的發熱量測定原理及試驗室條件的要求
一、基本概念
我們先來大致了解下什么是彈筒發熱量:
單位質量的試樣在充有過量氧氣的氧彈內燃燒,其燃燒產物組成為氧氣、氮氣、二氧化碳、硝酸和硫酸,液態水以及固態灰時放出的熱量稱為彈筒發熱量。
二、原理(發熱量分高位和低位)
1、高位發熱量
煤的發熱量在氧彈熱量計中進行測定。一定量的分析試樣在氧彈熱量計中,在充有過量氧氣的氧彈內燃燒,氧彈熱量計的熱容量通過在相近的條件下燃燒一定量的基準量熱物苯甲酸來確定,根據試樣燃燒前后量熱系統產生的溫升,并對點火熱等附加熱進行校正后即可求得試樣的彈筒發熱量。從彈筒熱量中扣除硝酸生成熱和硫酸校正熱(硫酸與二氧化硫形成熱)之差,即得高位發熱量。
2、低位發熱量
煤的恒容低位發熱量和恒壓低位發熱量可以通過分析試樣的高位發熱量計算。計算恒容低位發熱量需要知道煤樣中水分和氫的含量。原則上計算恒壓低位發熱量還需知道煤樣中氧和氮的含量。
三、所需試驗室條件
1、進行發熱量測定的試驗室,應為單獨房間,不得在同一房間內同時進行其他試驗項目。
2、室溫應保持相對穩定,每次測定室溫變化不應超過1℃,室溫以不超過15℃~30℃范圍為宜。
3、室內應無強烈的空氣對流,因此不應有強烈的熱源、冷源和風扇等,試驗過程中應避免開啟門窗。
4、試驗室最好朝北,以避免陽光直射,否則熱量計應放在不受陽光直射的地方。
ZDHW-6G型微機全自動量熱儀
1.1 簡介
該微機全自動量熱儀主要適用于電力、煤炭、造紙、石化、水泥、農牧、醫藥、科研、教學等行業或部門測定煤炭、石油、化工、食品、木材、炸藥等固體或液體可燃物質的熱值。
1.2 主要性能指標
1.3 儀器特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