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浮沉試驗方法
本方法用于測定粒度值大于0.5mm的褐煤,煙煤和無煙煤等煤樣各密度級的產率和質量。
一、概述
1、煤樣可分成下列密度級:
1.30,1.40,1.50,1.60,1.70,1.80
2.00kg/1,有時可增加密度級
2、測定各密度級的產率和質量
3、可參考GB477、GB474、MT144
二、煤樣準備
1、煤樣質量按下表規定:
粒級(mm) |
最小質量(kg) |
粒級(mm) |
最小質量(kg) |
>100 |
150 |
13 |
7.5 |
100 |
100 |
6 |
4 |
50 |
30 |
3 |
2 |
25 |
15 |
0.5 |
1 |
2、煤樣制備應符合GB474。
3、煤樣必須是空氣干燥狀態。
三、浮沉試驗器具
浮沉試驗室面積不小于36平方米,室溫不低于16℃。
1、重液桶;2、網底桶;3、密度計;4、烘箱;5、臺稱;6、托盤天平;7、撈勺;8、盤子;9、煤泥桶。
四、快速浮沉試驗步驟
先檢驗密度計是否合乎要求,密度值的讀數為0.02,每月校正一次。
把未經稱量(作一級浮沉可先稱量)和經脫泥的煤樣(原煤要脫泥)直接放入篩孔為0.5mm網底桶中,先在略低于或等于規定密度的重液中浸潤一下(防攜帶水)再提起濾去一部分重液,再放入試驗的低密級重液中(工廠中的快速浮沉常采用兩個密度級,一個是精煤的分選密度,另一個是矸石的分選密度)使煤粒擴散,等重液穩定后,作網勺沿同一方向撈取浮物,將其放入水有網底的漏桶中,傾斜在重液桶上,使重液流出入桶中,在網底桶內撈浮物的深度,為距液面100mm內不能過深,撈浮煤時不要攪動沉下物。
重液表面浮煤用網勺撈出大部分后,再上下移動網底桶,使沉下物夾雜高密度重液的桶中,重復在密度重液桶中的操作。
撈盡浮物后,把盛有沉下物的網底桶慢慢提起,濾去重液,將其放高密度重液的桶中,重復在密度重液桶中的操行。
最后撈出高密度重液中的浮物,取郵沉煤、先后得到三個密度級物料,分別在氯化鋅回收水池中沖一下,自行脫水后稱量,設浮物質量為A,中間物質量為B,沿下物質量為C,以下式計算各密度的百分數
浮物質量%=(A/A+B+C)×100%
中間物質量%=(B/A+B+C)×100%
沉物質量%=(C/A+B+C)×100%